法律问题

安仕科技:报告期内发行人曾代关联方支付股权转让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形成公司资金被关联方占用,需关注占用金额、归还情况、内部决策程序及防范措施。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6-06-08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深圳市安仕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安仕科技
审核编号
100440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06页、第1-1-314页至第1-1-318页、第1-1-370页至第1-1-371页;第3-3-1-17页、第3-3-1-22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为关联方赵振超、王景辉、果媛、李雨芬、黄泰光支付股权转让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关联方后续向公司偿还相关款项的情况,从而形成公司资金被关联方占用。具体为:赵振超支付金额241.76万元,起始日2023年5月24日,归还日2024年7月31日,归还金额251.54万元;王景辉支付金额56.44万元,起始日2023年5月24日,归还日2023年9月20日,归还金额56.44万元;果媛支付金额50.02万元,起始日2023年5月24日,归还日2023年6月27日,归还金额50.02万元;李雨芬支付金额43.99万元,起始日2023年5月24日,归还日2024年7月31日,归还金额45.77万元;黄泰光支付金额18.99万元,起始日2023年5月24日,归还日2023年6月22日,归还金额18.99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其他应收款余额中,2023年末对赵振超余额241.76万元、对李雨芬余额43.99万元,合计285.75万元,2024年末及2025年末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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