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粤芯半导体: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存在未弥补亏损,需确认设立程序、债权债务承接及发起人出资安排的合法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6-06-08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发行人前身粤芯有限于2023年2月10日通过股东会决议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2022年11月30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883,728.25万元折股,其中236,559.14万元折为236,559.14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整体变更后股本与整体变更前注册资本保持一致,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整体变更前后保持不变;2023年3月2日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换发营业执照。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设立时存在未弥补亏损,粤芯有限所有债权债务由发行人承接,不存在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相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