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粤芯半导体: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存在未弥补亏损,需确认设立程序、债权债务承接及发起人出资安排的合法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6-06-08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注册稿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设立时各发起人以其在粤芯有限的权益作为出资,以经审计净资产值为依据确定公司股本;发行人设立时存在未弥补亏损,设立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粤芯有限所有债权债务由发行人承接,不存在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相关纠纷;发行人设立过程中履行资产审计、评估、验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