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塑股份:发行人部分租赁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6-06-05 · 提交注册
公开摘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租赁的东莞市长安镇长安步步高路355号厂房、宿舍、配套设施以及东莞市长安镇新民路150号四栋二楼办公用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前者出租方及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等出具文件确认出租方拥有相关土地和建筑物的所有权并有权出租,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未被纳入旧城改造、拆迁范围;后者相关社区居民委员会及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出具文件确认权利人、有权出租、不存在产权争议,不属于法律规定不得出租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