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江苏展芯: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包含限制处分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反稀释权、回购权、最优惠条款等特殊股东权利的股东协议,需关注终止、恢复及是否影响发行人控制权和持续经营。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6-02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与投资人历史上签署A轮、A+轮、A++轮、B轮、C轮股东协议及《战略合作协议》,涉及限制处分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反稀释权、回购权、最优惠条款等特殊权利。涉及回购条款的回购义务人为实际控制人温振霖、徐立刚,发行人均不作为承担回购股权或现金补偿等义务的主体。相关条款在公司合格首次公开发行申请被交易所受理时自动终止;若发生撤回申请、审核未通过、不予注册、暂缓发行上市后12个月内仍未上市、发行批文后未成功发行、公司终止上市等情形,部分回购权、反稀释权、限制处分权可能恢复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