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欧尚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两起因未按期申报个人所得税被税务机关简易处罚的情形。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6-05-28 · 已受理
公开摘要
2025年7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中新天津生态城税务局汉沽税务所对滨海分公司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津城税汉简罚〔2025〕140号),因滨海分公司未按期申报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滨海分公司罚款200元。2025年7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津南区税务局双港税务所对元居企管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津南税双简罚〔2025〕479号),因元居企管未按期申报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元居企管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