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乐聚智能:发行人有限公司阶段曾存在董事、监事兼任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不完善等公司治理瑕疵。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东及董监高适格性 · 2026-05-26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乐聚智能(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乐聚智能
审核编号
100435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02页、第1-1-323页至第1-1-324页;第3-3-1-19页至第3-3-1-20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22年公司召开股东会,增选柯真东为公司董事,但未改选新的监事,亦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直至2025年7月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选举白学林为监事、同时增选柯真东为董事,并于2025年8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因此,自2022年至2025年7月,柯真东实际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和监事,不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存在一定公司治理瑕疵。报告期初,公司尚未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未建立完善的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等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治理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相关会议程序存在一定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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