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乐聚智能:发行人部分租赁房产未办理权属证书、部分租赁合同出租方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需关注租赁稳定性和实际控制人兜底承诺。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5-26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乐聚智能(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乐聚智能
审核编号
100435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91页至第1-1-192页;第3-3-1-17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多处房产。招股说明书披露,其中第1项租赁房产的第11层及第14项房产未办理相关权属证书,该两项租赁主要用于发行人办公,无特殊场地要求,不具有不可替代性;若因产权瑕疵导致该等房产无法正常使用,发行人可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于短期内完成搬迁,不会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部分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未按规定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但招股说明书披露,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不影响该等租赁合同有效性,亦不会影响公司使用该等房产的稳定性。此外,第16项房产租赁协议期限已于2025年3月31日届满,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双方仍按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并正在商榷续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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