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正扬科技:发行人前身正扬有限历史增资时存在申请变更登记时缴付比例未达当时外商投资企业规定比例的出资瑕疵。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6-05-22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正扬有限2006年至2016年期间实缴资本比例和缴款时间需满足《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要求。正扬有限于2011年5月及2015年7月增资过程中,申请变更登记时缴付比例未达百分之二十。该事项发生于报告期之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出资瑕疵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