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洛轴股份: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职工出资未实际执行、实物出资评估未经备案、实物出资置换后未验资、股权转让未及时约定价格等程序瑕疵。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6-05-20 · 提交注册
公开摘要
洛轴有限设立时《合资经营合同》约定职工出资2,000万元但未实际执行,相关借款后由洛轴有限归还,并由永煤控股于2012年2月补足2,000万元货币出资;洛轴集团设立时1.50亿元实物出资评估结果未经国资主管部门备案或确认;设立时部分出资房产因抵押无法过户,2005年8月以热处理厂固定资产置换,其中2,110.80万元为置换资产,但置换后未验资确认;2009年洛轴集团向永煤控股转让洛轴有限37.50%股权时未约定转让价格,2013年补充协议明确价格为1.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