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翼能:发行人申报时存在的回购权、反稀释、清算优先、平等待遇、共同出售、一票否决、业绩承诺及其他特殊权利安排的清理情况及其是否符合发行监管规则。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5-19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广东恒翼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恒翼能
审核编号
100423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83页至第1-1-90页;第3-3-1-15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守模与多名外部投资方曾签署涉及回购权、反稀释或估值调整、清算优先、平等待遇、共同出售权、一票否决权、恢复条款、业绩承诺及补偿等特殊权利条款的协议;部分股东或间接股东还与实际控制人约定上市期限及回购安排。发行人披露,相关构成对赌安排的特殊权利条款自发行人递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报材料并被受理之日起已终止,在发行及上市审核、注册期间持续处于终止状态、不可恢复;发行人不是对赌协议当事人,对赌协议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不与市值挂钩,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