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翼能:发行人投资设立美国恒翼能能源未办理发展改革及商务主管部门境外投资备案手续的合规影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5-1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外子公司共6家,其中发行人未就投资设立美国恒翼能能源事宜向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手续;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未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美国恒翼能能源现已停业并决定启动注销手续。招股说明书附件披露,美国恒翼能能源成立于2024年8月13日,发行人持股100%,主营业务定位为负责公司美国市场业务开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