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朗高科技: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业务人员收取零星款项、个人账户支付报销款及第三方回款等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5-16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苏州朗高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朗高科技
审核编号
100435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52页至第1-1-254页、第1-1-263页、第3-3-1-25页至第3-3-1-26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利用个人账户收付款项及通过第三方收取款项的情形。关联方资金拆借方面,发行人存在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拆借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包括李新春因家庭资金周转向公司借款10.00万元及3.50万元,两笔借款均已通过公司审批并于2023年全部归还。个人账户收付款方面,公司不存在由公司管理或实际控制的个人卡或个人账户;售后维保业务部分客户购买零散低值配件时,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工具向售后部门人员转账,售后部门人员收款后转给财务部并入账,2023年、2024年金额分别为3.55万元、0.43万元;公司还曾因便利性考虑,由财务人员经审批提取现金备用金后将部分现金备用金存入个人账户,用于向员工支付报销款。第三方回款方面,公司2023年至2025年存在南京金龙代武汉忆瑞回款771.00万元、无锡迈鑫代无锡鑫盛回款38.46万元、深圳开沃代南京开沃回款111.10万元、江苏常锻代江苏金沃回款22.80万元的情况。公司披露该等第三方回款是为了减少回款风险或由客户关联方代付,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相关销售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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