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朗高科技: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曾由第三方代缴异地员工社保公积金的情形。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6-05-16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在册正式员工分别为397人、502人、737人,社保缴纳人数分别为381人、488人、720人,缴纳比例分别为95.97%、97.21%、97.69%,未缴纳社保人数分别为16人、14人、17人;公积金缴纳人数分别为369人、408人、717人,缴纳比例分别为92.95%、81.27%、97.29%,未缴纳公积金人数分别为28人、94人、20人。未缴纳原因包括退休返聘或退伍军官、当月社保缴费日后新入职员工、在其他城市自行缴纳且公司承担、自愿放弃缴纳、新入职暂未缴纳、第三方代缴等。报告期初,公司因业务发展和人才招募需要在北京设立研发中心,但当时尚未在北京设立分支机构,无法自行在当地缴纳社保公积金,曾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办理异地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已取得当地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或信用中国出具的公共信用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或住房公积金领域的行政处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