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微容科技:发行人历史股东层面曾存在权益代持,需关注代持形成、解除真实性、完整性及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4-28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发行人股东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股份不存在代持情形。发行人历史股东招银共赢和现有股东致远一号曾存在合伙企业层面的权益代持。截至2026年3月末,相关权益代持行为均已解除。招银共赢系作为招赢甄远管理人江苏招银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员工跟投平台,因管理便利,登记合伙人与实际跟投人员及出资结构不一致,形成权益代持;2025年11月13日,招银共赢将11.9375万股股份转让给由实际跟投人员显名持有权益的甄兴捌号。致远一号系招商铜冠管理人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设立的员工跟投平台,部分实际跟投人员通过《收益权转让协议》形成合伙份额代持;2026年3月,相关实际权益人与代持人、致远一号签署解除协议,由实际权益人直接显名持有致远一号相应合伙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