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欣兴工具:发行人在引入外部投资方时曾存在对赌协议或类似特殊协议安排,注册稿进一步披露发行人相关义务不可撤销、无条件终止且不附恢复条件,涉及特殊权利清理是否符合发行监管要求。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4-24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浙江欣兴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欣兴工具
审核编号
1004006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62页至第1-1-63页;第3-3-1-15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在引入浙创投、平湖浙创、普华凤起、国控基石、景禾基石、产融致远、易创科创、嘉国贰号、海琏创投时,曾存在对赌协议或类似特殊协议约定。2025年5月,相关投资方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签署《关于浙江欣兴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特殊权利条款包括回购安排(仅涉及实际控制人,不涉及发行人)、优先认缴权、反稀释、股权转让约定、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优先清算权、投资人转让便利、最优惠待遇、股东权利等。注册稿披露,根据补充协议约定以及全体新增股东出具的确认函,在公司向交易所递交上市申请时,补充协议约定的所有涉及股东特殊权利的全部条款将自动终止、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并自始无效;补充协议中涉及欣兴工具应当承担的义务的相关内容均已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全部终止,自始无效且不附恢复条件。IPO失败情形下,仅实际控制人承担的回购安排条款自动恢复效力,欣兴工具并非前述股份回购义务的责任主体,不会因投资方行使回购权利而承担任何义务或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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