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扬腾创新: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及第三方存在资金拆借,并存在关联方个人银行卡代垫费用、代收款项等关联资金往来及内控不规范情形。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4-22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扬腾创新(福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扬腾创新
审核编号
100434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1-265页、第1-1-302页至第1-1-304页、第1-1-310页至第1-1-316页;法律意见书第3-3-1-14页、第3-3-1-18页至第3-3-1-19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2024年8月,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向员工持股平台福州智腾提供6,000万元临时性借款用于缴纳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计提利息;2025年3月,福州智腾已将本金及利息归还。2022年,公司董事许镇城因个人生活需要向公司申请借款45万元,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谢洪兴与许镇城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将公司在原借款协议下全部债权转让给谢洪兴,并由谢洪兴向公司支付剩余全部借款本息。2022年,公司前员工龙斌因个人生活需要向公司申请借款190万元,公司提供无息借款;2025年3月,公司及谢洪兴与龙斌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将公司在原借款协议下全部债权转让给谢洪兴,并由谢洪兴向公司支付剩余全部借款。报告期内,公司还存在使用关联方个人银行卡进行日常收支的情况。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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