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扬腾创新:报告期内发行人曾使用关联方相关个人银行卡代为收付发行人款项,构成内控不规范情形。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6-04-22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扬腾创新(福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扬腾创新
审核编号
100434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1-302页至第1-1-303页、第1-1-314页至第1-1-315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出于操作便利性及双方信任关系考虑,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谢洪兴曾使用关联方暨发行人董事许镇城的母亲个人银行卡代为收付发行人款项,许镇城的母亲未在公司任职。该个人银行卡主要用于收取废弃包材销售款、模具使用款等发行人非经常性收款,以及支付发行人零星偶发费用。2023年度、2024年度,该个人银行卡涉及发行人的收款金额分别为2.24万元、6.21万元,2025年度未再发生;2023年度,该个人银行卡涉及发行人的付款金额为12.06万元,2024年度、2025年度未再发生。招股说明书还在关联交易部分披露,该事项构成关联方代垫费用和关联方代收款项。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