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力高新能: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涉及劳务派遣比例及劳动用工合规。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6-04-17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力高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力高新能
审核编号
100430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46页至第1-1-147页;第3-3-1-29页至第3-3-1-30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初,发行人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针对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岗位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未超过各期员工总数的10%;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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