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力高新能:发行人存在尚未完全执行或尚未履行付款义务的单案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诉讼案件,涉及重大诉讼或执行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诉讼、仲裁及司法执行 · 2026-04-17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作为一方当事人且单案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诉讼案件包括:其一,力高有限诉广东天劲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案,生效判决确认对方支付货款1,928.58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后双方签署执行和解协议,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对方已履行585.63万元货款支付义务,剩余1,366.48万元货款未支付,发行人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其二,力高新能诉合众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600.54万元及违约金31.33万元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司法确认;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合众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履行支付义务,发行人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