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尼索科:尼索科有限设立时未按当时有效《公司法》聘请验资机构验资的历史瑕疵。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6-03-31 · 中止
公开摘要
尼索科有限成立于2012年11月12日,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设立时未依据《公司法(2005年修订)》聘请验资机构对各股东出资进行验资。深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电子监督系统比对结果确认已收到各出资方实缴出资款合计50.00万元;2025年12月18日,容诚出具《出资复核报告》,确认截至2012年11月6日已收到当时股东足额支付的投资款合计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