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博迈医疗: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相关股东之间存在特殊股东权利及股份回购等对赌安排,发行人对赌回购义务已终止,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义务在特定情形下附条件恢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3-31 · 中止

公司名称
广东博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博迈医疗
审核编号
100422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2页、第1-1-74页至第1-1-76页、第3-3-1-12页至第3-3-1-13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与相关方于2025年3月24日签署《投资协议》《股东协议》,于2025年8月8日签署《加入协议》,特殊股东权利包括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知情权、检查权、优先清偿权、反稀释权、股份转让限制、回购权、带领出售权及董事会特别决策权利等;如公司未能在2028年5月31日前完成合格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斌、控股股东萍乡博思迈将承担回购义务。2025年10月,各方签署《关于终止股东特殊权利相关事项的补充协议》,约定发行人作为义务人的回购权、反稀释权、优先清偿权及终止恢复条款自IPO审计报告出具日前一日起终止且自始无效;发行人向深交所递交IPO申请之日,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义务等条款终止,但如公司主动撤回申请、申请失效或被否决,或未能在提交申请之日起18个月内通过审核或注册,或取得核准/注册文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上市交易,则相关被终止条款自动恢复效力。招股说明书同时披露,截至签署日,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作为义务人与多名股东存在股份回购等对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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