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麦田能源:发行人及其股东历史上曾与投资方约定特殊股东权利及股份回购安排,需关注相关安排是否已解除并自始无效。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3-31 · 中止

公司名称
麦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麦田能源
审核编号
100400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6页至第1-1-67页;第3-3-1-18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23年5月发行人、朱京成及全部三十五名股东共同签署《股东协议》,约定投资方享有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跟随出售权、反稀释权、优先清算权、信息知情权、股份转让限制等股东特殊权利。投资方同意自公司递交上市申请之日起或监管部门要求的更早时间起,投资方根据《股东协议》享有的股东特殊权利安排自动解除,并视为对协议各方自始无效、不可恢复。招股说明书同时披露,发行人部分股东之间曾签署有关股份回购协议,发行人亦未作为上述回购协议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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