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飞依诺: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股权代持并已解除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3-30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飞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飞依诺
审核编号
100431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58页至第1-1-60页、第1-1-380页;第3-3-1-22页至第3-3-1-23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股权代持情形。飞依诺有限设立时,奚水、田园、高文友、陈惠人、贾志远、费鹏豪、吴方刚、周鄂林等创始团队因尚未从原工作单位离职,委托田园父亲田林代其持有飞依诺有限70%股权;2011年6月,田林将70%股权转让给田园,该次股权转让实质为代持平移及田园代持部分解除;2012年7月至8月,通过景宁维恩、景宁唯宁承接相关股权,创始团队成员显名间接持股,创始团队股权代持全部解除。另有徐惠东、席尚忠相关股权由赵彣、徐秀珍代持的情形,已于2023年6月相关股份转让完成后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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