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清泉股份:台州清源合伙人因发行人股改及增资涉及个人所得税未及时申报缴纳并已补缴。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6-03-20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清泉股份
审核编号
100407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1-45页;法律意见书第3-3-1-12页、第3-3-1-17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2014年7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2016年10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台州清源系发行人的合伙企业股东,其合伙人应就取得的股利缴纳个人所得税;发行人披露该笔款项已于2025年11月补缴完毕,发行人或台州清源未因此受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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