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清泉股份:发行人A轮融资协议中曾约定股东特殊权利,其中回购权和反稀释权义务人为发行人,后续已清理或调整。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3-2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2024年6月,巨化基金和浙富嘉翔对清泉股份增资,与清泉股份及其原股东签署增资协议和股东协议,约定增资方享有股权转让限制、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回购权、最优惠条款和对股东的报告等特殊权利,其中回购权和反稀释权的义务人为发行人。
法律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3-20 · 已问询
2024年6月,巨化基金和浙富嘉翔对清泉股份增资,与清泉股份及其原股东签署增资协议和股东协议,约定增资方享有股权转让限制、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回购权、最优惠条款和对股东的报告等特殊权利,其中回购权和反稀释权的义务人为发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