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清泉股份:发行人曾存在部分土地及建筑未办理权属证书、部分辅助性建筑尚未取得产权证书,以及租赁房产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3-2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南区厂区内曾存在5,706平方米土地未办理权属证书,发行人购买该等土地后投入使用并在其上修建仓库、烘房、配电房等辅助性建筑。发行人已于2025年4月补充履行招拍挂程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土地出让金,2025年6月12日取得更新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将上述无证土地及其上建筑纳入证载范围。另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仍有RTO机柜间、打包间、污水站机柜间、焚烧炉装置区控制室、焚烧炉装置区备料间、热煤站等辅助性建筑未取得产权证书。公司及子公司租赁的部分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