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理奇智能:发行人收购无锡罗斯股权、取得控制权及后续合资协议安排涉及公司治理、控制权、关联交易保护性权利和内部交易定价机制。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2-25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无锡理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理奇智能
审核编号
1003993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51页至第1-1-57页;第3-3-1-27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补充披露,2020年11月17日德宜达、理奇有限、陆浩东及德宜达其他少数股东签订框架协议,确认德宜达实质转让无锡罗斯35%股权给公司;2020年12月28日,德宜达将无锡罗斯35%股权以60万美元转让给美国罗斯,美国罗斯将无锡罗斯51%股权以1,260万美元转让给理奇有限。因当时章程约定重大事项须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发行人虽持股51%但未控制无锡罗斯。2022年6月,发行人以950万美元受让美国罗斯9%股权,持股增至60%,修订章程后取得控制权。注册稿还披露现行合资合同中美国罗斯享有优先认购权、股权转让同意、优先购买、随售、卖出期权、竞业禁止、特定股东会及董事会事项同意权、优先购买合资公司产品等安排,内部交易定价设置毛利率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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