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大普微:发行人设置A类特别表决权股份,实际控制人通过大普海德、大普海聚控制较高表决权比例,涉及差异化表决安排的合规性及中小股东保护。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1-26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大普微
审核编号
100397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8页至第1-1-74页;第3-3-1-24页至第3-3-1-27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大普微有限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设立特别表决权类别股份,大普海德、大普海聚持有的公司股份具有特别表决权;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比例为10:1。2023年9月11日,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意继续设置特别表决权。本次发行前,A类股份数量为6,561.24万股,大普海德、大普海聚合计持有公司16.71%股份,杨亚飞通过特别表决权安排合计控制66.74%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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