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海康机器:发行人设立、历次股权变动、整体变更及国有股权管理程序是否履行完毕,国有股权管理批复是否构成发行上市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程序 · 2025-12-31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海康机器
审核编号
100281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3页至第1-1-35页、第1-1-53页、第3-3-1-36页至第3-3-1-38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前身机器人有限于2016年由海康威视独资设立,报告期以来发生2019年8月增资、2021年1月股权转让、2022年7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海康威视持有发行人43,200万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60%,属于国有股东。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海康威视正在申请取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对国有股份管理方案的批复文件;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预计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有股东标识等相关国有股权管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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