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慧谷新材:发行人与外部投资者相关特殊权利条款及回购权可恢复安排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法律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5-12-2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慧谷新材
审核编号
100400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6页至第1-1-69页;第3-3-1-14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存在中证投、穗开艾科、嘉兴丰全等外部投资者相关特殊权利条款,其中包括公司治理、股份或资产限制转让、新投资者进入限制、最惠条款、反稀释权及回购权等安排。除回购权外,相关特殊权利条款已自发行人向监管机构提交 IPO 申请材料或获受理之日起终止,自始无效且不可恢复;回购权自提交 IPO 申请材料或获受理之日起终止或中止,并存在未成功上市情形下恢复或继续拥有回购权的安排。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作为回购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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