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宏明电子:发行人设立后历次股本变动存在新股发行及溢价发行审批、限售期转让、董监高转让比例、国资评估备案及2019年实际控制人变更未履行军工事项审查等程序瑕疵。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程序 · 2025-12-2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宏明电子
审核编号
100371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54页至第1-1-58页;第3-3-1-22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04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2002年12月引入深华新时溢价发行未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且未取得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2000年9月至2003年9月期间内部持股员工持续退回或转让股份,存在发起人限售期内转让且未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的情形;2014年至2018年存在时任董监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超过其所持股份25%的情形;2019年3月川投信产基金收购控股权未及时履行收购前国有资产评估及备案程序;2023年6月军口国拨资金定向转增亦存在审计评估程序瑕疵;2019年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时,发行人持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但未履行军工事项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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