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宏明电子: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发行人曾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构成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5-12-2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宏明电子
审核编号
100371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19页至第1-1-321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公司控股股东川投信产与发行人曾发生部分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金额合计622.38万元;截至2022年2月末,川投信产已归还上述资金,之后未再发生新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IPO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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