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宏明电子:注册稿继续披露改制及设立阶段中央拨改贷资金、结余安置费、暂存股及设立审批等历史沿革瑕疵,并更新结余安置费退还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再次确认情况。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5-12-2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宏明电子
审核编号
1003717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58页至第1-1-61页;第1-1-73页至第1-1-76页;第3-3-1-18页至第3-3-1-22页;第3-3-1-9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的中央拨改贷资金冲抵安置费未经信息产业部同意、瑞达投资诉讼及宏明电子垫付11,704,474.73元、中央拨改贷资金导致职工安置费出资不足等事实与申报稿基本一致。结余安置费539.04万元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已计提预计负债1,307.95万元;2025年8月25日成都市国资委出具通知,宏明电子于2025年8月29日将经复核后的结余安置费及相应利息合计1,311.18万元退还至成都市财政局,结余安置费已退还完毕。注册稿亦继续披露暂存股、设立时未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等瑕疵,并披露2025年7月1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再次确认历史沿革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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