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猎奇智能:报告期期初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存在未清偿向公司拆借款项,报告期内还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关联担保等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需关注清偿、审议确认、内控制度及是否构成资金占用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5-12-26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苏州猎奇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猎奇智能
审核编号
100423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1-285页、第1-1-293至1-1-295页;法律意见书第3-3-1-17至3-3-1-19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期初,实际控制人罗超存在未清偿向公司拆借款项情形。2022年以前,罗超、宋玉华基于自身需要从公司拆出资金;罗超2022年期初余额948.70万元,2023年本期增加44.11万元、本期减少992.81万元、期末余额为0;宋玉华2022年期初余额48.00万元、期末余额15.98万元,2023年期末余额12.51万元,2024年本期减少12.67万元后期末余额为0。凯欧光电原系实际控制人罗超控制的公司,2022年开始从事机加工业务,因资金需求向原股东昆山博阅诚拆入资金用于日常经营,2023年凯欧光电偿还所欠原股东拆借款。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还包括罗超、高贤等关联方为公司授信提供无偿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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