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千分一:发行人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需关注流转限制、退出机制、离职后份额处理、是否存在代持及股权权属清晰。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5-12-22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深圳市千分一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千分一
审核编号
100408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78页至第1-1-81页;第3-3-1-11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存在股权激励情形,受激励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千分一聚合管理持有公司股权,千分一聚合管理持有公司4.20%股份;截至报告期期末,千分一聚合合伙人不存在非发行人员工情形。员工持股平台设立后分别于2021年9月、2023年12月分两批授予股份,第一批10名员工持续服务期不低于5年,第二批15名员工持续服务期不低于4年。限制性权益授予协议约定,服务期未届满或公司尚未上市时,离职、劳动合同终止、丧失劳动能力、死亡、退休、退伙等情形下,实际控制人邓建有权按原始取得价加3%单利等约定价格要求由其或指定第三方受让相关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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