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欣强电子:发行人存在通过新加坡及英属维尔京群岛主体搭建的境外控制架构,并需说明控股股东变更、共同实际控制人认定及股份权属清晰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5-11-28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欣强电子(清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欣强电子
审核编号
100400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5页至第1-1-48页;第3-3-1-29页至第3-3-1-30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YU FAMILY,持有发行人94.35%股份;YU FAMILY注册国家为新加坡,原控股股东AKO BVI注册国家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报告期内原控股股东AKO BVI将其持有的发行人100%股权转让给YU FAMILY,YU FAMILY成为控股股东。俞孝璋、俞宛伶分别持有AKO BVI 60.00%、40.00%股权,AKO BVI持有YU FAMILY 100.00%股权。俞孝璋、俞宛伶及俞金炉被认定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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