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南网数字:发行人与控股股东数字集团、间接控股股东南方电网及其控制企业之间报告期内少量同业竞争、退出业务清理及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有效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同业竞争及独立性 · 2025-10-20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由于业务整合过渡期或在执行合同无法转签等原因,数字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存在集中式IDC租赁、数字化系统开发等少量竞争性业务,2022年至2024年竞争性业务合计分别为2,048.91万元、3,906.33万元、3,100.69万元,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0.37%、0.95%、0.51%;南方电网控制的南网科技、深圳智慧能源、广东通科亦曾有少量5G通信模块、电力智能传感装置、智能网关等竞争性业务,2022年至2024年合计分别为1,434.78万元、568.40万元、70.20万元,占比为0.26%、0.14%、0.01%。发行人为减少同业竞争逐渐退出通信及设备租赁、信息化项目运维、网络安全技术服务、视频监控设备等业务,2022年至2024年退出业务收入分别为85,956.41万元、18,010.21万元、12,195.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