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广益:历史股权转让、整体变更、分红等事项涉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得税缴纳和发行人代扣代缴问题,其中2007年历史股权转让彼时未缴纳个人所得税。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5-10-13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07年9月叶发英及潘明峰将其持有的新广益有限全部股权转让给夏超华,文件注释披露该次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但由于交易时间较久远,彼时并未缴纳个人所得税;2020年各方协商相关税费由夏超华承担,夏超华已出具承诺。整体变更方面,夏超华、夏华超的个人所得税可分三期缴纳,由新广益扣缴,已提交《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截至2023年7月末已完成第一期税款缴纳。分红方面,夏超华、夏华超已按20%税率缴纳现金分红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