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纳百川:发行人历史上与外部投资人存在回购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清算优先权等特殊权利安排,需核查是否已彻底解除及是否影响股权清晰、控制权稳定和本次发行上市。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5-09-22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纳百川
审核编号
100362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9至1-1-42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1年8月,鹏睿资本与陈荣贤及纳百川有限签署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如发行人未能于本次增资完成后五年内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鹏睿资本有权要求陈荣贤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021年10月,永青科技、青峰创投与纳百川有限及其全体股东签署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优先认购权、反稀释、回购权、清算优先权等特殊权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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