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长城搅拌:长城有限设立时实物出资未经资产评估,构成历史沿革中的出资程序瑕疵。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5-06-27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长城有限于1993年由虞培清、金友香、鲁云光、金友发、施海滨、陈思奇和曹九林共同以实物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18.00万元。本次出资时,未对实物资产进行资产评估。2016年3月15日,长城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通过七位股东重新以货币方式按照长城有限设立时出资比例补足原118.00万元出资;2016年3月24日,上述七位股东已按设立时出资比例以货币方式补足原实物出资。2022年7月29日,立信会计师出具复核报告,复核验证前述货币出资补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