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广东建科:发行人一处自有建筑物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存在被拆除或处罚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5-06-23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截至申报稿签署日,发行人拥有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1处,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21号大院五号楼,建筑面积1,346.75平方米,用作员工食堂,占发行人房屋建筑物总面积1.86%,不属于重要生产经营场所。
法律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5-06-23 · 注册生效
截至申报稿签署日,发行人拥有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1处,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21号大院五号楼,建筑面积1,346.75平方米,用作员工食堂,占发行人房屋建筑物总面积1.86%,不属于重要生产经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