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艾为电气:发行人历史上存在股权代持及解除安排,且实际控制人与历史名义股东韩光之间存在用于确认历史代持事实的未决仲裁、诉讼。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5-06-2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2017年10月艾为有限设立时,韩光名义持有100.0000%股权,其中除韩光自身实际持股5.0000%外,另外95.0000%实质由其代梁向辉持有,双方未签署书面代持协议。2018年7月,梁向辉指示韩光将部分代持股权转回梁向辉并转让给曹伟华,形成韩光代梁向辉持有15.0000%、曹伟华代梁向辉持有15.0000%的安排。2021年1月,因拟引入外部投资者并要求不存在代持,韩光、曹伟华将代持股权转让给梁向辉,代持关系解除。另因韩光不愿就历史代持接受中介机构访谈或出具说明,梁向辉已提起仲裁及诉讼,请求确认相关期间韩光所持股权存在代持关系,招股说明书披露该等案件暂未作出裁决或尚未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