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艾为电气:报告期内公司曾存在配合客户转贷、使用个人账户代发薪酬及代垫费用等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5-06-20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深圳艾为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艾为电气
审核编号
100391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47页至第1-1-248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2年,公司曾配合客户汤普悦斯进行转贷,交通银行长沙溁湾镇支行向汤普悦斯发放贷款500万元,由艾为有限收款后于2022年3月16日至20日转回客户合计485万元,差额抵扣汤普悦斯对公司的部分应付货款。汤普悦斯说明贷款用于自身日常经营,未用于禁止领域和用途,已按期归还本息,未被贷款行及监管部门追究责任。报告期初,公司于2023年4月前曾存在使用个人账户代发薪酬、代垫费用情形,报告期各期个人账户代发薪酬金额分别为43.44万元、20.00万元、0.00万元,个人账户代垫费用金额分别为34.60万元、0.00万元、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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