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山大电力: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曾存在委托持股、股权代持及后续代持还原清理事项。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5-05-26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公司成立初期出于稳定性及工商变更便利性考虑形成委托持股关系。2001年4月设立时,梁军、张波、丁磊作为显名股东为其他自然人股东代持;2007年12月华天科技转让所持35.00%股权后,部分实际出资人受让份额并继续通过显名股东持有;2010年8月及2012年5月增资后实际出资人持股比例不变并继续代持;2017年4月第三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部分实际出资人通过显名股东或员工持股平台持有。2017年4月梁军、张波、丁磊通过股权转让形式还原其名下被代持出资;2023年3月、4月,其他通过宁波泉韵或自然人代持的股权/合伙份额通过转让、退伙、还原至直系亲属或转让给自然人股东等方式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