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同宇新材:注册稿继续披露同宇有限设立时以拍卖款视作出资、未重新履行出资手续导致的原始出资程序瑕疵及后续税务承诺。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5-04-2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同宇新材
审核编号
1002318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42页至第1-1-46页;第1-1-326页;第3-3-1-11页;第3-3-1-35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同宇有限设立时,乾润泰、纪仲林出资款并未实际支付至同宇有限账户,而是将张驰、苏世国及纪仲林代同宇有限支付的土地房产拍卖款视作出资。2016年2月,同宇有限各股东一致认可拍卖款中的3,000万元视为股东出资,剩余拍卖资金为纪仲林对同宇有限借款;由于工商登记股东乾润泰、纪仲林未重新向同宇有限履行出资手续,该实际情形违反当时同宇有限章程关于注册资本构成的约定,存在程序瑕疵。2021年8月,乾润泰零元转让股权给张驰、苏世国、章星、邓凯华、胡展东并完成注销,相关股东对个人所得税问题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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