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恒汇: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通过个人卡及现金收取废品销售款、用于资金拆借及员工奖金等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并涉及补税整改。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5-03-24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新恒汇
审核编号
100219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84页、第1-1-185页、第1-1-186页、第1-1-187页、第1-1-188页、第3-3-1-25页、第3-3-1-26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9年、2020年、2021年1-3月,公司使用以会计王燕蓉名义开立的个人银行卡专门收取废品销售款,另有少量现金收款及两笔废品销售款直接转至公司高管或员工个人账户。2019年8月27日一笔58.48万元转至总经理朱林个人账户,2020年3月30日一笔41.07万元转至人事经理王强个人账户。个人卡收取款项主要用于发放部分员工奖金、向部分高管或员工提供借款、支付业务招待费及发放福利费等。报告期内公司与部分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任志军资金拆借合计209.32万元,相关资金拆出系个人卡收付引起的资金占用;朱林亦存在58.48万元资金拆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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