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优优绿能: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主体相关资金往来,需关注是否构成资金占用、是否损害发行人利益及内部控制整改情况。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5-03-18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柏建国、邓礼宽及星耀实业、优电实业等存在资金往来,主要系发行人为柏建国、邓礼宽、星耀实业、优电实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相关人员疏忽未及时归还税款,形成资金占用。相关资金往来已在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前清理完毕。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对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关联交易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