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泽润新能:泽润有限反向吸收合并泽润实业时未一一通知全体债权人,涉及《公司法》项下债权人通知程序瑕疵及其发行上市影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5-02-17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泽润有限2021年12月吸收合并泽润实业时,仅通知部分债权人,未严格按照《公司法》规定履行通知全体债权人程序。补充法律意见书披露,合并双方已在《扬子晚报》刊登吸收合并公告,公告期内无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未通知债权人对应债务主要为材料及设备类供应商经营欠款,余额51.54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全部偿还;发行人及泽润实业不存在因此受到行政处罚、诉讼或仲裁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