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首航新能:报告期内公司曾与关联方及第三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或资金拆借,需关注资金占用、体外循环和内控规范。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5-02-17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申报稿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与其他第三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包括2019年向南京鹏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资金拆出25.00万元并于2019年、2020年收回,以及向翁伟民资金拆入70.00万元。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包括向深圳市首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首航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利丰通讯有限公司、深圳市安科讯实业有限公司、易德刚、仲其正等拆出资金,以及从实际控制人许韬拆入资金。公司与上述第三方非经营性资金拆出已于2020年收回,相关资金往来金额较小,且截至2020年6月30日已全部清理完毕;关联方资金拆借表显示2020年期末余额为零。